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组织《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二次学习

发布日期:2016-09-19 访问数量:846
      2016年8月31日我所律师对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学习完毕后,大家反响强烈,所以本所于今日在骆振中主任的带领下再次举行了《意见》的学习工作,以期更加深入的了解、学习《意见》。

骆振中主任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来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必须要坚持的5项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执业为民;坚持依法执业;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我们律师工作的开展应当仅仅围绕着五项原则。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做出贡献。作为律师,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意见》中提出的改革举措,这样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大家在听完骆主任的阐述后,纷纷发表意见,现场气氛非常热烈。陈律师指出根据我市中小律师事务所占据绝对多数的实际情况,把律师事务所做强、做出特色、做出品味,走精品化和规范化的路子,是一项非常现实的政策选择。我们要推动、鼓励律师事务所的合作,采用以强带弱、强强联合等多种方式,通过联合培训、业务指导、业务进修、共同办理业务等形式,在信息、资源等方面实现一定程度的共享,促进我市律师业的共同发展。

杨律师指出我们律所应当实行人才战略,通过吸收优秀人才加盟和提高现有律师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入手,特别是加强对年轻律师的传帮带提高年轻律师的业务能力,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快速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更要培养领军律师。要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关键是要加强律师的能力建设。要加强学习《意见》的内容,结合《意见》的指导思想,做好、做大、做强金美所。



最后,骆振中主任对这次学习会议的圆满召开进行了总结发言。骆振中主任指出我们应当高度重视《意见》的内容,要结合《意见》的内容,完善律所的各项机制,建立健全律所的运转体系。并鼓励我所律师多多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