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囚20个月

发布日期:2017-02-22 访问数量:818

2月22日,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的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监禁20个月,即时收监。法官当庭表示,没有理由给出任何缓刑。

  22日八点左右,早前因身体不适被送往的伊丽莎白医院的曾荫权乘囚车抵达法院。上午十点开庭后,曾荫权在犯人栏不时咳嗽,并向太太曾鲍笑薇致意,曾太则双手合十祈祷,不时流泪。

  在判决中,法官指出,曾荫权作为香港时任行政长官,不仅是是这个地区的领导者,为香港人民负责,也要向中央政府负责。香港人民对他有信任,中央政府也对其有信任,作为特首,他必须是一个正直的人。

  法官续指,在本案中,曾荫权当时所在行政会议做的决定是重要的决定,该决定影响到香港每一个人。曾荫权此前的同事、朋友家人都为其上堂求情,作为法官,自己能够理解他们,但也有责任按照陪审员的裁决和法律作出合适判决,“对于外界来讲,判刑是容易的事,但对于法官来讲,这是最艰难的工作。这个案件也不例外。尤其是在我法官的生涯中,没有过这么高级别的案件。”

  法官指出,曾荫权过去40年为社会做出众多贡献,他的前同事、曾与其一起在行政会议共事过的人,都说了一样的话,就是曾荫权一路以来为香港人服务,尽心尽力,尤其是1998年对抗金融风暴的例子,此外,在本案中涉及的牌照派发时也收到很少反对。考虑以上所有情况,法庭决定对曾荫权判处监禁20个月,没有理由给出缓刑。

  这是香港历史上遭刑事起诉的最高级别政府官员,也是香港历史上首位遭廉政公署起诉和被判定有罪的行政长官。

  2月17日,香港前特首曾荫权涉贪案被由9人组成的陪审团裁定三项罪名中的第二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成立。

  被裁定罪名成立的第二项控罪指,曾荫权于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期间,担任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的公职,但在行政会议举行会议商讨及批准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下称雄涛)提交的多项申请期间,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或披露他曾与雄涛的主要股东黄楚标商议租赁一个位于深圳东海花园的三层复式住宅物业的往来。

  另外两项被起诉的罪名中,第三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不成立;在第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的控罪上,陪审团没有达成裁决。

  法院将就第一项罪名进行重审,最早将于今年9月进行。

  第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控罪指,曾荫权曾接受上述住宅的整修及装修工程的利益,以此作为他以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身份,考虑雄涛提交申请数码广播牌照、交换调幅(AM)广播牌照以及申请由李国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这三项申请时的回报。

  第三项控罪指曾荫权涉嫌于约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间,建议将建筑师何周礼根据香港授勋及嘉奖制度予以提名,但他并没有向当时的行政长官办公室秘书长、发展局和授勋及非官守太平绅士遴选委员会披露,该名建筑师曾获聘为其上述租赁单位做室内设计。该项罪名被陪审团一致裁定不成立。

  曾荫权为香港回归后的第二任特首。他于1967年加入香港政府,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成为财政司司长,2001年接替陈方安生出任政务司司长。2005年3月10日,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辞职,曾荫权在行政长官补选中自动当选。6月21日,曾荫权得到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任命并即日就任,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曾荫权的任期至2012年6月30日结束。

  2012年2月20日,香港《东方日报》系列报道披露时任特首曾荫权赴澳门一间赌场出席春茗活动,曾荫权在发现有记者后离去。

  此后,曾荫权又被港媒爆料指乘坐多名富商的私人飞机及私人游艇前往泰国普吉岛度假、以低廉价格租住全国政协委员、内地商人黄楚标名下位于深圳的豪宅,涉嫌利益冲突等。

  随后,廉政公署于同年2月28日宣布,决定立案调查曾荫权是否曾违反香港《防贿条例》或涉嫌公职人员行为不当。2012年3月1日,曾荫权在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时,特意就围绕他的相关指控作出解释并向公众道歉。

  2015年10月5日下午曾荫权在香港东区法院应讯,被落案起诉的两项罪名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涉及在行会未有申报利益。

  2016年10月11日,曾荫权被控行为失当两项罪名案件,第三度在香港高等法院提讯。被律政司再加控一项收受利益罪及修订两项原有的行为失当罪的内容。2017年1月3日曾荫权涉贪案开审。

来源于: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