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美论坛第五十七期】金美律师学习《监察法》

发布日期:2018-04-21 访问数量:696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运行,担负起对所有公权力的监察之责。2018年4月13日下午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监察法学习,学习活动在金美所会议室进行,由杨银笛律师主持,骆振中律师主讲,金美所部分律师参加了学习、讨论。

        骆律师从事刑事法律工作三十余年,熟知刑事法律体系,在全国人大就监察法草案征求意见时,曾提出了很多修改建议,其中部分被采纳。

    骆律师在讲座时,重点讲解了监察法的立法背景、条款,及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律师在接受当事人有关咨询和委托时,应如何解释监察法及监察法与刑诉法的关系。

    骆律师讲解结束后,与会律师开展了热烈的讨论,纷纷表示要依据宪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国家的反腐败出力,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和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