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深圳市幕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为合作伙伴

发布日期:2013-02-22 访问数量:2461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公共助理部2013年2月22日讯(通讯员:毛慧娟)

今日,深圳市幕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在本所达成合作共识。双方将在本所品牌推广与视频制作等方面进一步具体合作。

深圳市幕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形象片、IPO企业宣传片、微电影、3D特效视频制作的专业影视公司。提供从前期整体策划、中期制作、后期推广的专属化服务。今天的洽谈中深圳市幕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君泽先生表示,此次合作双方将形成“携手共进、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为金美所的品牌推广奠定基础。

本所执行主任鲁阳律师也表示,本所将秉承“专业法律服务、高效解决方案”的的价值理念,将这一形象进行品牌推广,制作企业宣传片,竭诚与深圳市幕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双方具体合作将以本所珠宝团队小品/话剧视屏宣传片始,一步步深化推广本所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