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中国》记者专访金美骆振中律师

发布日期:2014-04-14 访问数量:2176

2014年3月,《私募中国》记者来到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对金美律师所主任骆振中律师进行了专访,并将该期专访刊登在《私募中国》2014年3/4月 总第109期。以下为专访内容:

骆振中:法制社会重在“法”

一踏入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棕色的地板加上绿色的植物便给记者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彷佛“金美”的名字一般——“西南之美者,有华山之金石焉”,刚柔并济,体现了其法律服务的严谨和生活创造之美的追求。到底是怎样的团队有着如此的追求,吸引着记者敲开了眼前的那扇门。

服务涵盖各个领域,但不包办一切

办公室里坐着的是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也正是我们这次的访谈对象——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美所)主任骆振中律师。骆律师自1987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担任过反贪局的侦查员,代表国家的公诉人,到1996年做律师,在法律行业一干就是27年。

据记者了解,金美所的法律服务产品涉及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对外贸易等领域,而在骆振中的介绍中,我们更深层了解到金美的律师队伍分为12个专业团队,每个团队配有一个业务总监和一个副总监,团队基本囊括了律师法对律师所要求其对社会进行法律服务的各个方面。骆律师表示之所谓分得这么细,主要是因为这样更能突出其专业性,金美所要求每个律师根据其专业、能力、兴趣进入至少一个、不多于三个专业服务团队,以便提供给客户更专业的帮助。

“金美”两个字代表着“一诺千金,尽善尽美”的服务理念,但是骆律师强调,所谓“一诺千金,尽善尽美”并不等于包办一切,正如不会为客户做违法的事,承诺必须建立在客户要求合法的基础上。

“客户有些事情在法律上、政策上得不到满足的时候,我们也不能为了承诺帮客户做一些违法的事,所谓承诺并不是客户的要求不合法,我们也给予承诺,这是不可能的。”骆律师解释道,“当然我们的服务必须要尽善尽美,不能因为客户不擅长法律就对服务‘偷工减料’,不做足自己本分。”

个案服务团队类似于一个合议庭

据骆律师介绍,金美所接到的每一件委托中都有一个负责业务指导和把关的主管律师,此外,作为案件的主办律师受主管律师监督和督促,对服务质量和案件处理上进行把关。而基本上每个案子都配有一个助理,进行一些辅助工作;若遇上主办律师工作量大、案件服务时间急等情况,金美所则会为该案件增加一个协办律师,尽力为客户服务得更好。

“一个案件配有一位主管律师、一位主办律师、一位协办律师、一个助理这样具体的服务团队正好匹配了法院的合议庭之审判长、主审法官、参审法官和书记员的设置。参考法院合议庭的模式,在每次接到案子之后,主办律师把握案情和证据,和当事人协商,拿出初步意见进行案件讨论,讨论的时候请客户参与其中。与此同时,事务所其他人都可以参与案件讨论并发言,以便提升服务质量。”骆律师解释道。

据悉,此方式得到了金美所客户的认可,而在2013年,金美总共签了300多份委托合同,涉及12个服务领域,服务人群多达500余人。而其法律团队先后为客户提供公司治理、并购、合同审核、投资调查、风险评估、民商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内容,获得客户赞誉。

维权案例写入白皮书

说起金美在服务领域最成功的方面,骆律师坦言那就是房地产领域和知识产权板块。在房地产领域,正如金美所最近正在做的就是帮某县级市政府部门的国土局、规划局理清房地产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包括征地、拆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而该领域也是金美客户面临的最大困惑之一,服务最多的体系也正是房地产业务。

而在知识产权领域,金美更是获得了商标代理权。对于商标的维权、诉讼、打假一向都是金美律师事务所比较擅长的项目,从原来替诺基亚公司商标打假,进行海关保护,到如今一些酒类的打假,都受到了一致赞扬。此外,在版权保护方面,骆律师代理的多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均获胜诉,而其在南山区法院诉讼胜诉的多个案例已被南山区法院作为2013年维护知识产权经典案例写入南山区著作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法制就是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

由于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得比较晚,在中国传统人治文化大背景下,中国目前正从一个法制不太完善向法制完善的目标在奋斗。然而有些人的思维和法制意识都比较弱,法制思想淡薄。“有些客户认为找律师就是找关系,看重的是律师的社会关系,例如跟执法部门的关系,而不是在乎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忽略了案件本身的性质和内在的因果关系。”骆律师说。

然而,骆律师觉得值得庆幸的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公民法制意识比较早前强,而最高法院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也有许多东西在改进,最终回归到法制的本位。公民、社会组织、企业,政府的法制、法治思想、思维在变,正在加深对法治的认识。法制就是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法治就是要用法律的意识、思维、规则行为的前提上。

记者:潘钰琼



(责任编辑:郑煌威)